监所检察工作的自我总结

时间:2023-06-13 18:33:19
监所检察工作的自我总结

监所检察工作的自我总结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在自身的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肯定成绩,得到经验,找出差距,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以往的学习和工作情况,因此我们要做好归纳,写好总结。那么总结要注意有什么内容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监所检察工作的自我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安全防范检察 元旦、春节我们按照省林区分院通知要求,会同公安、法院对看守所进行了安全防范大检查、,驻所检察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对看守所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监督和检察。并将安全防范检察工作的落实情况书面上报分院监所处。xx年看守所没有发生死亡、脱逃等重大责任事故。

二、执法检察

我们按照分院和上级院的文件要求,专项清理了暂予监外执行人犯和留所服刑人犯。目前苇河局没有暂予监外执行人犯。经清理留所服刑人犯符合法定条件。我们每天对在押人员所处各诉讼环节进行检察。防止超期羁押金发生。对看守所监管人员进行监督,防止体罚虐待在押人犯。

三、晋升二级检察室

按照高检院下发的二级规范化检察室标准,我们对照检查,重点做好上微机、监控联网、基础材料输入等准备工作。目前工作主要遇到的问题是组织机构、人员配备;驻所检察人员的岗位津贴和生活补助至今没有落实。

四、在押人员情况

20xx年1——11份,看守所共羁押人犯32人,其中,投送5人,缓刑5 人。留所服刑期满释放8人,其它7人。现在押人犯7人(待投1 人、、侦查3人、一审3人)。

20xx年年工作安排

1、认真做好安全防范检察工作。对看守所安全防范设施如各监室门窗、电源、监控等做到经常性的检察。及时清理各监室在押人员的物品和危险品,防止堵塞不安全隐患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2、认真做好执法检察工作。驻所检察人员要加强对看守所执行各种监管制度及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监督,发现看守所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行为要及时提出纠正。认真做好出入所检察工作和在押人员羁押期限监督工作,防止发生超期羁押。

3、按照上级院和分院监所处下发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人民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工作流程》工作。全面完成本院和上级院下达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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