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搬迁方案
农贸市场搬迁方案【1】
为加快解决我镇集贸市场长期以来占道经营带来的系列问题,优化我镇城镇发展环境,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根据区政府统一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将镇商贸街农贸市场进行整体搬迁,为确保搬迁顺利进行,特定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宗旨,将农贸市场搬迁工作纳入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和城镇化建设工程项目。通过对农贸市场搬迁和市场升级改造,彻底改变镇区“以路为市”状况,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加快升级改造城镇建设步伐,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居住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老关镇商贸街农贸市场搬迁筹备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剑
常务副组长:郭自明
副 组 长:赖梅昌 邹 萍 汤中峰 朱彦军
邓少波 陈国华 刘谦谦
成 员:兰付明 陈金海 陈述远 刘祖禾
兰思萍 陈 龙 钟 磬 余海龙
文冬生 何胜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发展办公室,由陈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此处隐藏2076个字……p>
(六)区工商局:做好农贸市场的证照登记发放工作。
(七)区公安分局: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八)区消防大队:做好消防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江区农贸市场的改造事关广大人民的生产生活便利、乃至整个春江区的形象,对韶关市能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至关重要,因此各部门领导要提高认识,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升级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配合,强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互通情报信息,努力做好市场的改造和摊位的搬迁,尽量做到不影响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三)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建立健全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优化居民购物环境,使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整治步入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四)资金支持,奖罚分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鼓励多种投资主体参与,通过合作、参股、贷款等多种形式筹集建设资金。
凡动工改造建设的农贸市场,由区财政奖励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进行标准化改造验收合格的,区财政再奖励5万元。
为鼓励各责任单位加大监督改造建设的工作力度,每个农贸市场验收合格的,奖励责任单位1万元;对逾期不动工改造建设的,由区经信局报区政府发文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动工改造造成农贸市场卫生状况差的,由区工商局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直到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对不按期完成改造建设农贸市场的,由区经信局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在3个月内仍不整改的追缴启动资金5万元,并处罚一定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