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新教师培训方案-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施细则》,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教育法》、《教师法》以及《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为依据,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文件精神,坚持学用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展以师德教育、新课程新理念及高校课堂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为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奠定基础。
二、组织机构
新塘初中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 组 长:谭家庚
副组长:谭家胜 曹刚 章邦松
成 员:邓南平 杨华 廖双峰 童刚 谭明习 罗才荣 廖泽荣 谭博荣
三、培训目标
1、通过培训,使参培教师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增强职业自豪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增强法制观念,依法从教。
2、通过培训,使参培教师树立现代教育新观念、新思想,着重掌握高校课堂的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方式,全面实现教师角色转换。
3、通过培训,使参培教师进一步了解本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状态,掌握最新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知识,并能熟练的与学科整合而提高课堂效益。
4、通过培训,努力提高教师实施高校课堂的教学能力,校本研修及校本课程资源的开发能力,并能自觉的掌握运用现代教育教学评价方式,用所学理论来指导教学实践,做到教、研、训有机结合。为高校课堂建设做出贡献。
四、培训形式及时间:
1、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的形式。根据计划分学科利用双周日下午4:00——5:30采取以全校集中的形式进行理论性指导、观摩先进的教学方法,课堂实录等形式的培训。然后以各教研组为单位进行讨论和实践。
2、培训时间:
2016年9月——2016年12月
五、培训内容、要求及方式
学分认定与登记
1、学分认定和学分登记。
新塘民族中学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登记卡的填写方法
集中培训指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范围凡列入继续教育学分的培训均应属于省规定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范围,超出规定范围且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培训,不得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集中培训 凡是在市继教中心或其级别相当或更高单位组织下进行的经教育局同意的`培训,集中培训由培训单位和中心学校登记填写;非集中培训如教师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参加学术交流、讲(听)公开课,进行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等,由教师任职学校和中心学校登记填写。 学分折算:集中培训六学时折算1学分,非集中培训八学时折算1学分。
六、证书的使用
使用湖北省人事厅制的《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暂时仍使用第二轮证书) 如果证书已填写完。按证书表格自制活页添加,正面填集中培训内容,反面填非集中培训内容。登记单位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内容、成绩、学分等,由培训单位和教师任职学校分别予以登记。其中,集中培训由培训单位和中心学校登记填写;非集中培训如教师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参加学术交流、讲(听)公开课,进行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等,由教师任职学校和中心学校登记填写。学分登记审核制度
学分登记实行分级审核制度,中小学教师参训后的学分登记由市继续教育中心审查,报市教育局核准;中小学教师学分登记后统一到市人事局验证。
学分登记表填写规范(正面填写集中培训内容,反面填写非集中培训内容。
七、培训经费:
根据文件规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由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共同承担。集中培训费:按实际参培人实报实销 (含住宿费、生活补助、课件制作费、往返差旅费等)。
八、具体措施:
1、在校长的领导下,成立学校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继续教育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对各教研组继续教育工作进行评估等。
2、把教师继续教育成绩作为教师评优评先、晋职晋级,聘任分流的重要依据。
3、确保经费投入,使继续教育得以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