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安置实施方案
搬迁安置实施方案【1】
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庄实施搬迁安置,是省委、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对于加快全省扶贫开发进程,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做好此类村庄搬迁安置工作,根据省委、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粤发〔20**〕5号)和省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粤办发〔20**〕8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积极稳妥实行移民扶贫,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庄群众实行搬迁安置,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帮助搬迁群众改善发展环境,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一是政府引导、村民自愿。
政府积极引导,充分尊重村民意见,做到成熟一个村搬迁一个村,不搞突击行动,不搞强迫搬迁。
二是整村搬迁、稳步推进。
搬迁的村庄需全部农户搬迁,但可以分期分批进行。
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根据当地实际和农户意愿,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农村安置和城镇安置相结合,建房安置和 ……此处隐藏4991个字……/p>
县电力局:负责全县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的供电电网设计和工程实施。
(三)培育典型,示范带动。
各镇都要规划建设一个100户以上的移民搬迁安置示范小区,为有条件进城入镇的移民搬迁安置对象提供房源。
项目村要规划建设2-3个集中安置点,以此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步伐。
同时,要从移民户稳得住出发,探索组建产业协会,形成产业协会+基地+农户的新型产业格局,促进农民增收。
(四)健全机制,规范运行。
1、建立规划先行机制。
县上制订总体规划,各移民搬迁安置点要有具体规划。
规划要从村从镇做起,逐级上报,分级审批。
重点集中安置小区和重点镇安置规划由规划局负责编制,转县移民搬迁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审批。
一般集中安置小区及分散安置规划由县移民搬迁安置办公室负责指导各项目镇编制,报县移民搬迁安置领导小组审批。
2、建立资源整合机制。
要整合各类可以利用的项目资金,用于支持移民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主导产业发展、农民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建设。
3、建立督查考核机制。
从20**年7月起,将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项目镇和包联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由县考评办会同县移民搬迁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量化考核指标,制定考核评价办法,考核评价结果列为年度“一把手”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设立单项奖。
4、建立公开运行机制。
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确定实行群众代表参与的听证会制度和监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实行审计制度。
对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