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是什么性质
单方承诺书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1】
[案情介绍]
2010 年5月16日,原、被告签订《辽宁省家居装饰装修合同》合同,约定由被告为原告装修位于于洪区赤山路61-1号406号楼1-11-3房屋,施工期限为 2010年5月26日至2010年7月31日,工期67天,总价款101582元。
施工过程中,双方达成协议,同意工期顺延至2010年8月11日。
2010年8月20日,双方同意工程变更,原告向被告交纳了增项费用5994元,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承诺书一份,保证于2010年8月31日完工,否则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2010年8月31日,工程竣工并验收。
原告于2011年2月23日起诉至本院,要求判令被告给付逾期完工违约金30474.60元,并承 担本案诉讼费。
[小编点评]
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
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 ……此处隐藏3731个字……方的签字或盖章来确认,所以就会为将来纠纷留下了隐患,双方都有可能根据自己的利益考量来否认还款承诺的效力。
债务人可以说,还款承诺只是自己的单方意思,债权人并没有认可,所以应当无效。
债权人也可能会说,还款承诺只是债务人的单方意思,并没有我方的签字或盖章确认,我方不予认可,应当是无效的。
所以最保险的操作方式当然是签订内容详备的还款协议,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有双方的签字或盖章确认,所以双方都无借口来否认其真实、有效性。
实践中,如果不是签订还款协议,而是债务人出具还款承诺,以防留下隐患,债权人一定要在《还款承诺书》的落款处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其实一旦债权人在《还款承诺书》中确认,还款承诺书也就变成了还款协议了。
上文详细的分析了出具《还款承诺书》时的一些注意事项,主要是从维护债权人的利益角度来设计《还款承诺书》的内容,以便最大限度的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但在实践生活中,每份《还款承诺书》的出具都是双方博弈的结果,是双方优、劣势权衡下的产物。
在每一个具体的个例中,因为主、客观情况的限制,债权人也未必能完全按照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来要求债务人出具《还款承诺书》。
这时债权人只能通过各种途径不断给债务人施压,争取尽量多的对自己有利的条款。
作为债权人一定要有这样的法律思维:制造违约成本,才能激励守约行为。
你不能依靠债务人的道德,指望他诚实守信来守约,一定要以利益为出发点来设计奖惩措施,这样才能敦促、激励债务人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