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经营承诺书
安全生产经营承诺书(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履行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义务,加强公司自身安全管理,做好各项安全生产保卫工作,严格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生产事故,公司自觉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并做以下承诺: 1、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
2、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各部门事故预防工作。
3、开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活动。
依据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质量工作标准,在生产经营流程的各环节、各岗位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并保证有效执行。
4、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
购置并有效使用安全保护防范设施,积极采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创造、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做到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为员工配备劳动 ……此处隐藏934个字……生责任事故的,本人承诺接受每次500元的罚款。
六、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本人承诺不阻碍和干涉对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调查和处理,并接受如下处罚:
1、发生不能评级的轻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下的设备、火灾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3000元。
2、发生十级伤残事故:每人次处罚相当于本人事故前7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1.5万元。
3、发生九级伤残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100万元的设备、火灾事故:每人次处罚相当于本人事故前9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2万元。
4、发生八级伤残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相当于本人事故前12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3万元。
5、发生七级伤残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相当于本人事故前15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4万元。
6、发生六级伤残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相当于本人事故前18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5万元。
7、发生五级伤残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火灾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相当于本人事故前20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6万元。
8、发生四级及以上伤残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相当于本人事故前22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7万元。
9、对事故责任处罚保证在一个月内落实并交公司有关部门。
承诺期限:自本承诺书签订之日起至下次改版重新签订止。
承诺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