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服务承诺书
旅游景区服务承诺书
【景区经营户安全卫生承诺书】
按照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为了实现景区“十一”黄金周安全接待,杜绝和消灭事故隐患,确保游客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我园景区对外良好的旅游形象,特别承诺:
一、各摊点户负责其责任区域内地面清扫、保洁及绿化带、树坑的杂物捡拾,定期清扫污物、积水等,做到责任区域内地面干净整洁。禁止在责任区域内晾晒衣物、乱搭乱建棚亭,乱堆杂物,占道经营。责任区域内一切安全设施维护及绿化带等设施维护。
二、各摊点出售的食品必须严格按照卫生监督部门要求,符合卫生标准,杜绝出售变质、过期食品,确保饮食安全。如发生事故,责任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各摊点户要诚信经营,严禁欺诈、盗抢、敲宰游客,严禁发生同游客吵架斗殴现象。
四、各摊点户要时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如遇恶劣天气要做好避险,同时对于各自摊点范围若有滑落山石的隐患,应劝阻游客勿滞留。否则,因自身疏忽造成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摊点户承担。
五、各摊点不得将摊位的桌椅、板凳、吊床等物品搬移责任区,否则后果经营户自己承担。
六、积极配合公园对进入景区游客做好安全宣传。
七、服从景区统一安全管理,对景区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后果自负。
八、加强火源管理,严格执行林区用火规定,各摊点严禁销售香烟,并有义务协助景区管-理-员提醒游客禁止吸烟,如因摊点管理不当,引发森林火灾、火险,除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外,并追究法律责任。
景区经营户签字:
摊点户编号:
年 月 日
【景区优质服务承诺书】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创造文明和-谐、舒适安全的旅游服务环境,展现天台山景区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提升游客满意度,我代表天台山景区做出如下承诺:
一、文明优质服务。景区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热情周到、礼貌待客,耐心解答游客询问,及时为游客排忧解难。
二、完善服务设施。以人为本,设立游客服务中心,做到功能完善,服务人员职责明确,服务规范。合理设置、增加果皮箱、说明牌等景区硬件服务设施,景区各类指示标识完整规范,维护良好,方便游客。
三、维护良好秩序。规范商业摊点,做到明码标价,文明经营。景区全天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创造优美整洁、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
四、保障游客安全。加强景区安全管理,配备安全员,完善安全制度,游乐设备设施无安全隐患,危险地段设立防护设施、警示牌,消防、救护等设施和预案齐全、完好。
五、完善监督机制。设立意见簿,公开投诉受理电话,及时处理游客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让游客满意是我们景区工作的目标,我们将为实现这一目标而不懈努力!
【景区诚信经营承诺书】
为了全面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广大游客的消费安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要求,现向社会公承诺如下:
1、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并自觉承担“三包”责任。
2、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3、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所有商品明码标价。
4、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5、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和不合格的`商品。
6、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
7、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
8、不销售私运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9、不销售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商品,不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0、本单位(个人)若违背以上承诺,除接受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外,还要依法承担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
11、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12、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