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代理合同
著作权代理合同一
合同签订地:【 】 合同编号:【 】 甲方: 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甲方合同编号:【 】 乙方:中新龙通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乙方合同编号:【 】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一事,订立下列条约,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相关软件详细信息如下: 软件名称 版本号
第二条 甲方义务
2.1协助义务: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委托事项时,甲方应当履行协助义务,根据国家版权保护中心的要求整理好相关报送材料。
2.2合法承诺:甲方承诺所提供的软件不构成对他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无权属纠纷。
2.3费用支付: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款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
2.4保密义务:由于本协议标的涉及到商业秘密,甲方承诺不向
第三方泄露。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勤勉尽责:在 ……此处隐藏3910个字……总公司。
之后,国家版权局陆续批准成立了上海市版权代理公司、广西万达版权代理帆D、北京版权代理有限公司等20多家地方或专业著作权代理机构,这些机构均可以从事涉外著作权贸易代理业务。
1998年,经新闻出版署批准,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并入新成立的中日版权保护中心,对外仍以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的名义开展著作权代理业务。
2004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我国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成立涉外著作权代理机构无须经过国家版权局的审批,只要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即可营业。
同时,境外出版机构、著作权代理机构也在我国陆续设立了自己的代表机构。
还有一些民营文化公司、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也在从事涉外著作权代理中介服务。
目前,国内著作权代理机构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代理洽谈签订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使用合同,代理解决著作权纠纷以及代理诉讼,代理收转著作权使用报酬,组织国内外著作权贸易洽谈,提供著作权贸易咨询服务,开展其他与著作权贸易有关的业务。
中国的著作权代理机构与英美等国家的著作权代理公司相比,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英美著作权代理公司多数是直接代理著作权人,而中国内地的著作权代理机构既代理著作权人,也接受使用者的委托寻找著作权人的授权。
比如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这样的大型代理公司,既代理国内的作者,也代理海外的华文作家、俄罗斯等国的著名作家;既代理国内的出版单位向外输出著作权,引进境外的著作权,也接受境外出版机构的委托,解决使用中国著作权人作品的授权问题和向中国输出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