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售后服务合同6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售后服务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售后服务合同 篇1为了真正做好北京裕华阳光电动车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甲乙双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商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新“三包”规定),在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基础上,共同构筑北京裕华阳光电动车售后服务体系。 服务基本条件:
1、乙方必须具备维修专用场地和配件专用仓库以及专职的技术维修人员。
2、乙方必须具有维修甲方产品所需的有关条件与技术能力。
3、乙方必须具有本地区上门服务的条件。
4、乙方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风尚。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要及时、准确、动态的给乙方提供产品的维修技术资料,乙方必须为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保密。
2、及时回复乙方咨询的技术问题。
3、及时为乙方培训维修人员。
4、及时和乙方结算符合规定的代维费。
5、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符合规定的退换车手续。
6、及时为乙方提供合格的维修配件、清退符合规定的旧配件、冲减代维费。
7、对乙方在服务中无能力 ……此处隐藏8558个字……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通知与送达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付款要求或各种通讯联系均以书面方式按当事人在本合同中填写的地址送达对方。如合同乙方当事人的通信地址发生变动,应在变动后七日内通知对方,未按此约定履行通知义务,致使对方按原通信地址送达的通知无法送达的,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生效、及增补
1.本合同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2.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有效期内,其他在服务期内而未列入的同类设备,自服务期满后按本合同条款的增补作为本合同服务设备,双方签署补充附件。乙方须按本合同定义的服务标准为增补设备提供技术支持,甲方按本合同有关费用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第十五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该合同,须提前90天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文件后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履行中,如需要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该补充协议即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截止时,如双方无疑义,则本合同顺延1年。
甲方:
乙方:
甲 方 盖 章: 乙 方 盖 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