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

时间:2023-04-07 22:29:38
赠与合同集锦9篇

赠与合同集锦9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赠与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赠与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缔结如下赠与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的不动产依以下各条约定赠与乙方。

第二条甲方会同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进行后记的不动产移转登记及转让手续。

第三条前条的转让系以现有状况下交付乙方。而自签约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可以继受为不动产建筑物的出租人。

甲方须将前述房屋租赁合同交付予乙方。

第四条乙方受赠不动产后,应负之责。

但,乙方应自不动产租赁所得租金____________元于每月前交付予甲方.

但,当甲方夫妻之一生病时、或乙方生子时,双方可重新酌商前述但书的约定。

……此处隐藏5238个字……法解决时间上的问题。

其次,赠与合同公证应该成为赠与人的首选。《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订立之日所产生的仅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并没有发生合同标的财产所有权的转移的法律后果。而所有权的转移是在实际交付或办理变更登记才得以实现。这就出现一个问题,赠与合同生效,合同标的所有权转移之前,赠与人死亡了,会不会影响到赠与合同的效力?我认为赠与合同产生了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赠与财产之债务,按照《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这样赠与人的继承人如果继承遗产就应按照继承法履行赠与合同的义务。如果放弃继承遗产,受赠人也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实现赠与合同的权利。而赠与书是财产所有人自愿将其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他人的单方法律行为。赠与书公证仅能证明赠与人实施赠与财产的单方民事行为是真实合法的,并不能产生赠与财产转移的结果,赠与人死亡,其民事行为能力终止,其赠与行为消失,没有产生权利义务,即使办理了赠与书的公证,赠与行为不复存在,受赠人也无权要求赠与人的继承人对赠与人的不存在的行为履行义务。无法获得赠与的财产。

再次,赠与合同可以附条件,条件成立时财产权利转移。法律规定赠与合同中可以指明财产只赠与给受赠人一人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没有规定赠与书是否可以指明财产只给予受赠人一人所有不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但是并没有规定赠与书是否可以指明财产共有或一方所有的问题。

以上几点浅薄的看法,谨是本人认为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办理赠与合同更为妥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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