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工程合同

时间:2023-03-29 22: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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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 %即人民币 ¥ _________ 元,(大写:   )。
  
  3、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着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着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
  
  帐号: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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