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

时间:2023-02-18 18:33:38
解除劳动合同15篇

解除劳动合同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解除劳动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解除劳动合同1

XXXXXXXX公司:

因本人 身份证号: 在 年 月 日签订劳动合同至今,贵公司未给本人缴纳社保(五险)(贵公司要求写《承诺书》才能工作的情况);贵公司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迫使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一)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四)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力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条)、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六条),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 ……此处隐藏14493个字……般来讲,应参照平均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不能参照最高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因此,提供本单位平均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就成了劳动者被证明能不能胜任工作的重要证据。

2、经培训或者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这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个程序:必须先培训,或者调岗,如还不能满足新的岗位要求,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指出的是,劳动者被证明还不能胜任工作,必须要能证明。为防止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发生举证不能的风险,企业需在劳动合同中或在岗位说明书中确定员工的工作量,如果因此而培训员工的,还需要保存相应的培训资料。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解除的举证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用预告通知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操作时要注意必须证明同时符合的两个条件:

1、要证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导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情况,如单位迁移、被兼并、被上级主管部门撤消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的情况。如果当事人就某一种情形出现是否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认识不一致,应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法院裁定。

2、要证明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或者中止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确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与员工的沟通和协商,即与劳动者要先走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程序,只有经协商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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