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劳动合同合集五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劳动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为加强本公司厂区日常监管工作,保障公司的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做好秩序维护、卫生保洁、工程维修工作,维护企业形象,确保公司人员、生产、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现将我公司区域内安全保卫、区域内保洁服务项目承包给乙方进行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二条:合同期满前 30 日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本合同期满前 10日内签署新的合同。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第一条:包括区域内安全保卫、区域内保洁服务。
第二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工作人员。
费用的结算及支付: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费用及结算标准依照本合同附件人员费用汇算表表执行。
第二条:甲乙双方于每月5日前确认上月的工作量依据本合同附件人 ……此处隐藏8873个字……度来说,就是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员工知道了本单位的录用条件。那如何进行公示呢?方法有以下几种:
(1)招聘员工时向其明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2)劳动关系建立以前,通过发送聘用函的方式向员工明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其签字确认;
(3)规章制度中对录用条件进行详细约定,并将该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签订前进行公示。比如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4)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录用条件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3、不符合录用条件须有证据证明
不录用不能跟着感觉,得建立在公正、客观的基础之上。用人单位如果认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举证义务。即用人单位必须证明其已将录用条件明确告知了劳动者,并根据录用条件对劳动者进行了考核;有相应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达到录用条件;已将考核结果告知了劳动者;将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了劳动者等。由于劳动法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严格责任的规定,因此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把工作做细, 尽量做到滴水不漏。
证据的取得和固定离不开完善和严格贯彻考核制度。应当对新员工结合录用条件进行动态跟踪考察。在考核过程中,有硬性指标的可作量化的考核,无法量化考核的可进行考评,作出评语。
4、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须在试用期内
用人单位必须在试用期内就对劳动者进行录用条件考核,并在试用期结束前作出留用或解除的决定并送达劳动者。实践当中,有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结束后才对员工进行考核或者在试用期结束后才将解除决定送达。这种做法,等于自弃权利。即使公司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也不能再以此为由辞退员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