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委托拍卖合同三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书信吧,书信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交流思想、表达意见、传递信息、互通情况的工具之一。还是对书信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拍卖合同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委托拍卖合同 篇1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拍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它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拍卖物品及保留价:
广州市天河区沙河广汕路北侧燕塘企业总公司大院(新燕大厦,建筑面积约为14202.12㎡)保留价: 。 拍卖人不得低于保留价出售拍卖物。
第二条 拍卖人应采用估低价拍卖方式拍卖。
第三条 拍卖人承诺在签定合同后一个月内在我中心指定的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对委托拍卖物进行拍卖。如超过时间仍未处理该拍品,我中心有权收回该拍品另行处理,并没收拍卖公司所交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 双方应对拍卖物保留价进行保密;委托人要求拍卖人对其身份保密的,拍卖人应予保密,并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擅自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第五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 ……此处隐藏1233个字……合,则应价也发生法律效力。
五、拍卖或变卖标的底价为:《质押典当借款合同》中的约定价。
六、拍卖或变卖成交价款的支付:
乙方应于拍卖或变卖成效之日起 日内,将拍卖或变卖成交价款(扣除甲方应支付的佣金后)转入甲方指定账户。
七、佣金和费用的承担及支付方式:
1、拍卖或变卖成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拍卖或变卖佣金,由乙方从拍卖或变卖成交价款中一次性扣除。拍卖或变卖佣金按照标的成交价 %计算。
2、拍卖或变卖会前因甲方原因撤销拍卖或变卖标的、中止或终止拍卖或变卖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因拍卖或变卖活动所发生的公告费、资料费、电话费和差旅费等直接费用。
3、委托期内,乙方未组织拍卖或变卖活动或虽组织了拍卖或变卖但未成交的,甲方不承担乙方因拍卖或变卖活动发生的任何费用。
4、除本合同约定的佣金外,甲方不承但拍卖或变卖成交后涉及拍卖或变卖标的转移及过户的任何税费,甲方在确定拍卖底价(保留价)时已充分考虑此项内容,乙方应在拍卖或变卖公告中特别提示潜在买受人对此予以充分注意。
八、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对委托标的权属的真实性和标的状况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若甲方未向乙方说明标的瑕疵而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向买受人赔偿损失;
2、甲方在委托期内不得单方再与任何第三方就标的进行交易;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竞买人的招商宣传及竞买人的推荐登记工作;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竞买人现场展示看样的持工作;
5、拍卖或变卖成交后,甲方应积极协助买受人做好拍卖或变卖标的移交及产权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