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店面租赁合同

时间:2023-02-13 02:49:56
桂林市店面租赁合同

桂林市店面租赁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桂林市店面租赁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店面坐落地址:桂林市xx,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___万___仟元整(¥___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元(即第二年为___元,第三年为___元,第四年为___元, ……此处隐藏230个字……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___元。

本合同共___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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