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台账

时间:2023-01-14 12:45:24
合同管理台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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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物资的执行就是合同签订后,对合同内容的执行,物资合同应该指物资的买卖或物资租赁的合同,物资合同执行就是对合同的标的物--即某种规格的设备或材料的买入或卖出,或租出或租入,来看下面:

  合同管理台账【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和细化合同台账资料,规范企业各类合同台账的管理,根据《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

  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按照“一合同、两表格、一编号”的原则进行整理。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

  一、宏信(郑州)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所涉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合同;

  二、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体作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所提交法务部审查的合同。

  第四条 定义

  各承办部门所确定的管理人员负责的合同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 组织和职责

……此处隐藏1529个字……诉讼、合同变更、无效、所附资料等情况)

  6、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 合同台账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副本;

  2、对方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合同管理制度》中规定对方应提供的资料的复印件;

  3、对方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其他与合同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七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中止等情形的,合同经办人应及时在合同台账表备注栏中予以注明,并报法务部备案。

  如涉及到合同价款收付条款变更(包括付款金额、付款时间、付款条件等情形)的,同时报财务部门备案。

  第八条 合同台账管理人员、法务人员、财务人员,有权对备案合同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程序不符、内容有误或资料不全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合同经办人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或补充资料,以保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法有效。

  第九条 使用或借用合同台账资料,应当办理使用或借用手续,使用人或借用人应妥善保管合同资料,不得损坏或遗失,更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将使用或借用的合同资料归还合同台账管理人员。

  若违反前款规定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法务部、首办共同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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