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买卖合同6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艺术品买卖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艺术品买卖合同1出卖方:_
购买方:_
第一条出卖者免除责任
1、出卖方不对艺术作品的真实性、价值、色调、质地、有无缺陷等所作出任何的保证和担保。
2、因拷贝、摄影、数据传输等技术原因造成艺术作品的色调、颜色、层次、形态等与原物存在误差,以原物为准。
3、出卖方对艺术作品的介绍及评价,无论什么方式(包括互联网、证书、图录、新闻载体等)及内容,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艺术作品的任何保证和担保。
第二条艺术作艺术作品及艺术家艺术家
1、艺术作品的名称:
2、艺术作品的质地、规格、年代:
3、艺术家的名字:
4、艺术家简介:
第三条购买者的审看购买者的审看和判断者的审看和判断责任和判断责任
1、购买方有责任和义务自行了解、审看和判断有关艺术作品的实际状况,并对交易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北京崇文广渠门名敦道大厦4号楼1609—1610
2、出卖方郑重建议,购买方应在购买任何一件艺术品前,以鉴定或其他方式亲自审看原物,自行判断 ……此处隐藏7350个字……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一、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二、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
十四、争议的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